在遇到法律纠纷、需要专业支持时,选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至关重要。然而,市场上不乏以“法律咨询”为名、实无律师执业资质机构,容易误导公众、损害权益。 案情简介 原告王某因其子的房屋被政府拆除,前往长沙维权。2025年3月24日,王某与被告长沙某法律咨询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咨询公司)签订《委托代理协议书》,约定由咨询公司聘请法学专家,代理其子房屋强拆赔偿纠纷一案。协议明确王某需预交办案经费30000元,先行支付10000元,剩余款项按办案进度支付,同时约定若咨询公司光收钱不办案,需主动退还费用。咨询公司负责人口头承诺原告,2个月内一定能将事情办妥。 合同签订后,王某依约支付10000元。咨询公司仅撰写并邮寄了一份《确认违法申请书》至当地镇政府,此后未开展其他实质性法律服务。王某认为咨询公司及其负责人无法律从业资质,未履行合同义务,构成欺诈,遂诉至法院,请求解除合同、返还10000元并由被告承担案件受理费。 法院审理 案涉咨询公司的登记经营范围仅为法律咨询,并无诉讼代理资质。案涉协议约定由咨询公司聘请法学专家开展诉讼代理业务,实则是为规避法律对委托诉讼代理人资格的限制性规定。 协议履行过程中,咨询公司仅向镇政府邮寄《确认违法申请书》,未提供协议约定的其他法律服务,也未达到王某的维权预期。 法院判决 法院认为,案涉《委托代理协议书》本质上属于诉讼代理合同。咨询公司以“聘请法学专家”的名义,规避法律对诉讼代理人资质的要求,该行为扰乱了法律服务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,违背公序良俗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二款规定,案涉合同应属无效。合同无效后,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,尚未履行的部分终止履行。 尽管咨询公司提供了少量咨询服务,但其行为与合同约定不符,且未实现原告的维权目的,故原告要求返还10000元的诉求于法有据,本院予以支持。 “三招”教您分辨 正规律所与律师 · 第一招 看名称,查资质, 认准正规律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是由省级司法行政部门批准设立,持有《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》,可从事诉讼代理、辩护等法律服务;而法律服务(咨询)公司是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商业机构,不得从事诉讼代理/辩护,也不能以律师名义开展业务。 机构名称需是“XXX律师事务所”,“法律事务所”“法务咨询公司”等均非正规律师事务所。 正规律师事务所会将执业证书正本悬挂在执业场所醒目位置,可现场核查。 · 第二招 查证件,核验 律师执业证真伪 律师身份也可通过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(credit.acla.org.cn),输入律师姓名,便可查看其执业状态、执业机构、年度考核情况等相关诚信记录,核实律师执业信息。 要求律师出示律师执业证,发证机关为省级司法行政部门,证件需加盖发证机关印章,持证人照片处有发证机关钢印。执业证中心包含律师的姓名、执业证号、所属律所(执业机构)等信息。第二页还会有司法局的当年年检合格印章。 · 第三招 核手续,确认 委托流程合规 必须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代理合同,合同需加盖律所公章,律师不得以个人名义签订,且双方各持一份。 支付费用后,要索取税务部门核发的正规律师费发票,拒绝个人收款或无正规票据的情况。
来源:长沙芙蓉法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