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业简讯
为进一步加强律师队伍建设,建立健全律师专业水平评价体系和评定机制,科学、客观、公正地评价律师专业水平,根据司法部《关于扩大律师专业水平评价体系和评定机制试点的通知》(司发通〔2019〕35号)、《关于建立律师专业水平评价体系和评定机制的试点方案》(司发通〔2017〕33号)和《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开展律师专业水平评定试点工作的通知》(桂司通〔2020〕61号)的要求,2026年1月10日,桂林市律师协会组织开展了2025年桂林市律师专业水平评定工作。根据市律师协会2025年10月20日转发《关于开展专业律师评定工作的通知》,全市律师共有45人次,分别申报了刑事、行政法、劳动法、公司法、建筑房地产、金融证券保险、婚姻家庭法7个律师专业的评审。为加强律师专业水平评定工作,研究聘请了市中级人民法院、市人民检察院、市司法局、广西师大法学院等单位和部门专业人员和律师担任评审委员会成员。 评审现场 首先,由评审委员会主任、市律师协会会长苏力俭组织学习了《广西律师协会关于开展律师专业水平评定试点工作的实施办法(试行)》,熟悉评定规则、程序和要求,对评审实施进行了分组。 组织学习评定规则 尔后按照分组分头实施评定工作。本次评定共分三组实施,每组评审员均由市人民检察院、市中级人民法院、市司法局、广西师大法学院专业人员及律师组成。评审们按照分工,认真细致地开展评定工作。 分组实施评定 最后,召开评定汇总会,对各组评定情况进行汇总合议,讨论形成评定意见。会议合议明确了申报材料合格与不合格的评定意见,也提出了个别申报材料允许补充完善的具体标准,形成了合议意见。